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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度市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五)廉政建设。主要是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遵守各项纪律等情况。
  三、评议方法
  评议工作从10月份开始至12月底基本结束,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通过宣传发动、明查暗访、自查自纠、分类考核、全面测评等环节,综合评分,排出名次。
  (一)民主测评组测评。根据《淮南市政府政风评议员规则》,由市政府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新闻界、企业界、知识界聘请40名政风评议员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民主测评主要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被评议单位政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
  (二)各类投诉受理机构测评。投诉受理机构包括: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人大、市政协举报(投诉)受理机构,市纪委信访举报受理机构,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政风建投诉受理中心,市法院、市检察院的投诉控申受理机构,市整顿市场秩序办公室,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淮南广电局《行风热线》节目组。各类投诉受理机构依据日常受理的投诉举报情况和调查核实结果,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
  (三)上级分管领导、主管部门或指导机构测评。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分别向各被评议单位上级分管领导、主管部门或指导机构发征求意见函和测评表,请他们根据平时工作管理和指导掌握的情况,对被评议单位的政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
  (四)各类企业测评。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在全市选择40—50家各类企业,向企业负责人发放问卷进行测评。
  (五)各级机关干部和职工测评。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会同市直机关工委和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包括街道、居委会和社区管理人员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同时,将市目标管理办公室掌握的各被评议单位劳动纪律和考勤情况纳入综合考评范围。
  (六)群众和有关方面测评。一是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在淮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发放问卷测评;二是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印制10000份《社会群众测评表》,向社会发放;三是利用市政府信息网站政风评议网页,发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评议。
  测评采取百分制。各测评方式的计分比例为:民主测评组测评占20%;群众测评占3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测评占10%;各类投诉受理机构测评占10%(其中主要领导上《行风热线》为群众办实事占1%);上级分管领导、主管部门或管理机构测评占10%;市、县(区)直各级机关测评占10%;各类企业测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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