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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

  2.抓好煤矸石发电和煤层气综合利用。重点推进矿区低热值煤发电、煤层气发电以及煤改气锅炉改造、生活用气等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到2010年,形成煤矸石发电200万千瓦能力,基本消灭矸石山,年综合利用煤层气3亿立方。
  3.大力推广散装水泥。坚持“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方针,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加快提高我市散装水泥使用率。到2010年,水泥散装率要达到40%以上。严格执行《淮南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4.搞好生活废弃物和建筑垃圾收集利用。加强废品回收行业管理,提高建筑垃圾、废纸、废玻璃、废旧金属等可再生利用资源的回收利用率。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10年底,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30%左右。开展废旧家电、废旧汽车、废旧轮胎等大件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5.综合利用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结合畜禽养殖场布局优化调整,对畜禽粪便进行收集处理,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加大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技术开发和推广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指导。在全市“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坚持将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重要指导方针之一,提出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进资源节约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编制和实施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能源节约、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发展等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
  (二)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的法规制度。加快开展资源节约的立法工作,积极开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和修订的立法调研。加强对有关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三)加大价格杠杆调节力度。加快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重点搞好水价、电价和气价的宏观调控工作。对桑拿浴场、洗车等高耗水行业,实行高额水价。全面实施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制定鼓励使用再生水的价格及配套措施。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和深井水费的收费标准。加强需求侧电价管理,结合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改革,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季节电价和两部制电价结构,对高耗能行业、限制与淘汰类行业实行差别电价。逐步理顺天然气和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
  (四)开发和推广应用资源节约关键技术。推广应用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开发资源循环利用、节能、节约型住宅、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等关键技术,纳入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
  (五)完善鼓励节约的财税支持政策。细化落实国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或废液、废气、余热、余压,以及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再生利用等,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六)建设节约型机关。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在推动建设节约型城市中发挥表率作用。要切实加强节约工作的管理,重点抓好办公楼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公务车节能。办公区域要全面推行绿色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空调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的信息共享功能,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简报等的印刷数量,并提倡采用再生纸,倡导双面使用办公用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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