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发展分布式供能系统。鼓励在工厂、宾馆、医院、商场和商务楼等大型建筑物中使用分布式供能系统,抓好示范。在产业基地、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积极推行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逐步取缔小锅炉。到2010年,中心城区实行集中供热。
6.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以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为重点,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设备,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伏发电系统。积极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
(二)加强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1.完善供地总量调控。保持耕地动态平衡。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支持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产业项目用地,确保列入省“861”的重点项目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加大采煤沉陷区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力度,保证基本农田保护率不低于83%。
2.深化“批项目、核土地”制度。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指标》规定的容积率、投资强度、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要求。按照项目前期管理加强用地审核的有关规定,对用地规模、性质和效益进行整体评价。
3.加快工业向园区集中。努力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适当提高建筑容积率。新设立的企业,除少数具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和工艺外,提倡建设多层厂房。鼓励企业优化工厂布局,提高厂房利用率,工业企业的建筑净容积率要提高到0.8以上。对中心城区的工业项目和企业,有计划地进行布局调整和土地置换。
4.推进农民居住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科学布局农村居住社区,合理确定新建农民居住区的容积率。
5.综合利用重大设施用地。对交通枢纽、绿地、旅游、文化、体育等重大设施建设项目,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实施多功能复合用地。将地上与地下建筑、公共与非公共建筑、交通枢纽与综合开发适当结合,进行多种形式的开发。
6.积极利用地下空间。抓紧编制地下空间发展规划,搞好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在新城区规划建设中,结合交通、民防工程、地下管线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三)深入开展节约用水
1.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以煤矿、电厂、化工企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和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技术、高效冷却节水技术、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技术、洗涤节水技术、工艺给水和废水处理节水技术等。到201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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