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关于加快宁波研发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甬政发[2005]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意见》(甬政发〔2005〕73号)精神,加快宁波研发园区建设步伐,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设宁波研发园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和集中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引领未来发展的主导力量。加强科技创新、推进科技进步,已成为当前各地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主导因素。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快速发展,宁波已逐步进入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后期过渡的关键时期,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对科技的需求和依赖程度进一步提高。与此不相适应的是,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尚不够健全,高素质科技人才紧缺,自主创新能力还相对薄弱。建设宁波研发园区,鼓励引进以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为主体的各类研发机构、搭建资源相对集中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是顺应我市企业快速发展和块状经济竞争力提升的客观需求,有利于引进和集聚各类高层次的科技人才,有利于各学科专业人才的交流和合作,有利于充分提高各类研发设备、设施的利用效率,有利于提供各类专业化的检验检测服务,有利于集中提供优质完善的科研政策政务服务,从而进一步构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我国自主创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为着力点,围绕我市临港型大工业、服务业和重点优势制造业的发展,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引进和集聚以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为主体的各类研发机构、创新服务平台和科技人才,进一步降低企业研发创新和人才引进成本,营造资源共享、信息畅通、各类学科和技术互相交叉渗透融合的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