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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应急指挥系统
  (一)成立淄博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市政府成立淄博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计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畜牧局、市贸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检验检疫局、济南铁路局淄博站,淄博军分区、淄博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市指挥部下设防控专家组、防疫检疫和现场疫情处理组、经费物资保障组、宣传教育组和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市指挥部可视情紧急设立现场指挥部。
  市指挥部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政策,审定各项工作预案,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研究并进行重大工作部署;视疫情情况紧急设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协调区县、高新区开展防控工作;对区县、高新区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是:负责全市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协调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兽医专业人员和基层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二)成立区县、高新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设立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县指挥部)。区县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参照省和市指挥部制订。区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区县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协助做好省、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
  三、疫情分级
  根据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类。原则上按照疫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从重到轻划分为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四级。
  (一)特别重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Ⅰ级):
  在21日内,省内有2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或我省与相邻省份同时有1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在数市内呈多发态势,并感染到人,继续呈大面积扩散蔓延。
  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疫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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