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目标: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增加到250个、产品200只、面积85万亩;本地和外地进本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总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水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取生产许可证达到95%以上;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质量指数在95以上。
3.大中型商场、超市、副食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备案率和商品索证齐全率均达到95%以上;生猪“瘦肉精”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实施“百镇连锁超市”和“千村放心店”工程,每个乡镇至少有1家“连锁超市”,符合创建条件的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家“示范放心店”。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条件与相关标准相符率达到85%以上,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单位达到95%以上。
远期目标:至2010年,使全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根本好转。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息体系和信用体系科学有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真正得到落实,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健康。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着力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一)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加强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的监管。
(二)大力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业,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并推动企业开展HACCP认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高度重视食品区域性生产质量问题的整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开展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通过整顿,大力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坚决关闭一批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劣质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
(三)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力度,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深入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全面推行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