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农业节水。继续推进农业节水灌溉,推广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应用。在丘陵、山区和干旱地区积极开展雨水积蓄利用,支持农村水窖建设,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扩大节水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通过采用综合节水技术,建成100万亩节水示范农田。推广农村、集镇改水改厕工程。(省水利厅、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负责)
(四)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加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投入,加快主干渠以上的渠道以及渠系配套建筑物等工程改造,全面提高骨干水源的农业灌溉供给能力。加强工业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在武汉、黄石、襄樊等大中城市和钢铁、电力、造纸等高耗水行业中,各选择1—2户企业进行节水示范项目建设,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建设厅、物价局负责)
(五)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对全省地下水管理情况进行普查。整顿自备水源,严禁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新建任何新的自备水源,对原有的自备水源要严格限制,逐步减少取水单位和取水量。严格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组织划定地下水超采区,及时予以公布。对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加大水资源费调控力度,以限制地下水过度开采。综合防治地下水污染。(省水利厅、建设厅、物价局、环保局负责)
四、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
(一)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积极采用新型建筑体系,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能)耗、可再生循环的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品质,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降低建筑材料消耗。限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产品消费,推动武汉市率先实施包装材料和一次性产品减量化和资源化。(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厅负责)
(二)延长材料使用寿命和节约木材。加大使用高强度节材型产品的宣传,鼓励研发、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和使用寿命。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省商务厅、林业局、冶金行业投资促进中心负责)
(三)研究实施节约包装材料政策。抓紧制定禁止过度包装的政策措施,今年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月饼等过度包装和搭售问题,要认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33号公告要求,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规范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为。落实发展散装水泥的有关政策,提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到位率,加大散装水泥的推广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商务厅、建设厅、质监局、工商局、物价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