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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提高骨灰撒海补贴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提高骨灰撒海补贴标准的通知
(沪殡发[2005]10号)


市殡葬服务中心:

  为加大殡葬改革的力度,进一步做好骨灰撒海活动宣传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骨灰撒海,增加骨灰撒海的数量,经研究,我处决定提高骨灰撒海的补贴标准,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凡具有上海常住户口人士过世后骨灰撒海的:

  (一)凭户籍证明,每具骨灰补贴家属200元;

  (二)凭户籍证明和市级劳模证,每具骨灰补贴家属400元;

  (三)凭户籍证明和残疾证,每具骨灰补贴家属400元;

  (四)凭户籍证明和《革命伤残军人证》或《民兵民工伤残抚恤证》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抚恤证》或《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每具骨灰补贴家属400元。

  二、补贴操作程序

  参加骨灰撒海活动,由家属报名,海葬服务部做好登记,发撒海通知时同时发《骨灰撒海补贴凭证》(见附件)。家属付费时,凭相关证件按补贴标准在撒海收费中直接扣除。如补贴费超过家属参加撒海费用,由海葬服务部直接支付家属需补足的金额。

  三、补贴金额结算

  海葬服务部向我处每半年度申请结算一次。我处根据家属填写《骨灰撒海补贴凭证》的金额总数支付,并每只骨灰补贴75元给海葬服务部。

  四、骨灰撒海补贴现标准从本年度6月1日开始。

  附件:上海市骨灰撒海补贴告知单

上海市民政局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上海市骨灰撒海补贴告知单

  为认真贯彻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方针,大力推广殡葬改革,积极鼓励骨灰撒海,市殡管处对具有上海常住户口人士过世后骨灰撒海的家属进行补贴。撒海一具骨灰补贴家属200元;并对市级劳模、残疾人员、革命伤残军人和因战因公致残人员过世后骨灰撒海的,每具补贴家属400元。

  上海市骨灰撒海补贴凭证

┌────────┬──────────┬────────────┬──────┬──────┐
│ 申请人情况  │   姓  名    │            │ 电   话 │      │
│        ├──────────┼────────────┼──────┼──────┤
│        │   联系地址   │            │ 邮   编 │      │
├────────┼───┬──────┼───────┬────┼──────┼──────┤
│ 骨灰海葬者  │姓 名 │      │  市劳模  │    │与申请人关系│      │
│ 情   况   │   ├──────┼───────┼────┤      │      │
│        │   │      │  残疾人  │    │      │      │
│        │   ├──────┼───────┼────┤      │      │
│        │   │      │ 革命伤残军人 │    │      │      │
│        │   ├──────┼───────┼────┤      │      │
│        │   │      │因战因公致残人│    │      │      │
│        │   │      │   员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参加撒海活动情况│   人  数    │       │   骨灰具数     │      │
├────────┼──────────┴───────┴───────────┴──────┤
│  备  注   │1、 请正确填写,付费时带来。                       │
│        │2、 请带好户籍证明,付费时凭证可享受撒海骨灰每具200元的补贴款。      │
│        │3、 请带好户籍证明和市劳模或残疾人证、革命伤残军人证、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
│        │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付费时凭证可享受撒海骨灰每具400元的补贴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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