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资料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四、认真落实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
为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各市(县)、区政府要把农业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切实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领导。原则上可参照省、市模式,务必在2005年12月底前完成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
本次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节俭办事,综合利用,加强财务管理,以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要通过这次普查,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农村统计工作和信息网络建设步伐,进一步夯实农村统计基础工作。
附件:无锡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无锡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继鹏 副市长
副组长:周浩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滕兰英 市统计局局长
张明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巫亚东 市农林局副局长
成 员:管海燕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映雪 市委研究室副主任
陈正康 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阙信芳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
章一中 市教育局副局长
贺 军 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 建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建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沈仲良 市司法局副局长
赵 鞠 市财政局副局长
钱仲贤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倪煜南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耿国平 市水利局副局长
方佩英 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红星 市统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