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充分认识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工商联成为名副其实的桥梁、纽带和助手。各级工商联要在以下方面更加有所作为:坚持统战性,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上更加有所作为;突出经济性,在招商引资和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上更加有所作为;体现民间性,在发展和团结会员、商会建设、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上更加有所作为。
二、充分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
5、切实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工商联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单位,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是工商联的重要职能。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发挥工商联参政议政的作用,研究制定有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措施,要征求工商联意见;组织有关经济活动,召开相关重要会议要安排工商联参加;成立非公有制经济协调机构,应吸收工商联为成员单位。要通过工商联及时了解并反映非公有制企业的要求、建议和呼声。要适应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形势,适当增加工商联界别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
6、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开展民主监督,畅通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渠道,是工商联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的重要方式。各级政府部门可以采取聘请工商联会员为行风评议员、执法监督员等方式,发挥工商联的民主监督作用。工商联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行风评议,协助纠风办定期开展“百家非公有制企业评行风”活动。要建立政府与非公有制企业沟通的制度,搭建政府领导与非公有制企业家对话的平台。
7、加强会员队伍和商会组织建设。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将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特别是把那些有政治觉悟、有实力、有代表性、热心工商联工作的企业家吸收到工商联组织中来,不断壮大工商联会员队伍。要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行业商会(协会)、同业公会、异地商会的领导、组建、调整和管理,注意乡镇和街道商会的建设。工商联作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行业商会(协会)、同业公会、异地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应加强对上述商会(协会)、同业公会、异地商会的帮助和指导,向政府反映它们的要求,推动它们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内部建设,支持和协助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