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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05]138号)


  《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10月24日

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实施“净畅宁工程”,加大对非法营运等交通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交通客运秩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整治非法营运联合行动。为实现联合整治行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整治行动的实施效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指挥部,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张思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陈胜兴(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娇(市交通局)、余新国(市公安局)、刘胜标(深圳警备区)
  成员:陈惠港(市交通局)、许东平(市公安交警局)、刘钇(市公安局)、张耀先(福田区人民政府)、戴飞欧(罗湖区人民政府)、王宏彬(盐田区人民政府)、赵广华(南山区人民政府)、曾汉良(宝安区人民政府)、熊国伟(龙岗区人民政府)、彭冠友(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指挥部)、赵传伟(武警深圳警备司令部)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8个联合整治小组(福田区联合整治小组、罗湖区联合整治小组、盐田区联合整治小组、南山区联合整治小组、宝安区联合整治小组、龙岗区联合整治小组、宝安机场联合整治小组、深圳市机动联合整治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其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惠港同志担任,成员由市交通局、公安局、公安交警局、深圳警备区等单位专职联络员组成。
  二、整治重点
  (一)严厉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套牌车、违章摩托车及人力三轮车。
  (二)坚决取缔“蓝牌”车、面包车、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及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查处异地出租车驻深营运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三)从重打击车匪路霸、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及扰乱运输市场、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四)严厉查处违章超速、超载行驶、私设站点及违规揽客、扰乱客运秩序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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