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棉花加工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5]1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几年,我省坚持开展棉花加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了棉花加工秩序的好转,保障了棉农的合法权益。但今年我省棉花生产因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受损严重,国内棉花需求继续快速增长,棉花产需缺口扩大,加之我省棉花加工企业数量增长过快,加工能力严重过剩,导致棉花加工过程中一些不规范问题有所抬头:有的企业收购加工超水分和混等混级棉花,不排除异性纤维,特别是利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两小一土”设备非法加工棉花在某些地区相当严重,造成棉花资源浪费、质量下降;有的企业未获取资格认定,非法加工棉花。据统计,目前我省无证加工棉花和“两小一土”非法棉花加工点超过了有证企业数,干扰了正常的棉花加工和流通秩序。为确保棉花产业和纺织行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保障棉农的合法权益,规范棉花流通秩序,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05年11月下旬至12月在全省开展棉花加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棉花加工秩序专项整治的目标和任务
棉花加工秩序专项整治的目标是:进一步规范棉花收购加工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照棉花加工等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经营,加强棉花市场和质量的监管,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促进棉花产业健康发展。
棉花加工秩序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防止在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加工设备更新改造过程中出现新的加工能力的盲目扩张;科学预测、合理布点,严防重复投资,造成新的浪费;严禁任何地区或单位采取划片、设卡等方式限制棉花自由流通;坚决取缔小轧花机、小皮辊机、土打包机等非法加工设备,严厉打击无照无证加工棉花等经营行为。
棉花加工秩序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是:
(一)对棉花加工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全面检查。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一次棉花加工企业资质条件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棉花加工企业是否具备固定的加工场所;在生产线上使用的主机设备、配套设备、生产工艺和主要技术要求及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棉花质量检验环境条件、棉花品级实物标准、仪器设备、仓储和消防设施;是否具备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棉花质量检验人员;是否切实履行国家棉花质量法规规定的质量义务等。对丧失资质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棉花加工业务;整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收回棉花加工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