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一是继续按照《云南省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二是认真核定机关单位车辆编制,掌握车辆变动情况,从严审批,控制公务用车总量,减少公务用车数量,有效杜绝公务用车方面的浪费现象。三是坚决控制超编车辆的审批和购置,对违规审批、购置超编车辆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查处。四是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各部门和单位的后勤保障部门要完善车辆单车成本核算,使车辆管理和使用更加周密、安全、高效。五是要合理、有效使用车辆维修资金,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维修企业,保证定点维修企业布局合理,提高维修质量,降低修车成本。六是科学合理地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七是积极探索并推进公务用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试行公车改革。
(四)积极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的管理,避免重复配置和浪费。实行办公用品经费包干制,对按规定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低值易耗品,可通过单位自行招标,选择信誉高、服务好的供货商,并签订合同,确保其供货价格低、质量优;各类会议一律禁止发笔记本、笔及其它用品。二是加强通信管理。严格控制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的数量和使用功能。三是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办公区、生活区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四是依靠科技进步,根据实际需要,有效使用高效节能的新产品、新设备。注重节能材料的使用,积极推广高效节电型灯具、器具,广泛使用节水型产品。
(五)严格政府采购制度。要落实《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采购中要优先采购经国家认证的节能设备、产品,逐步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低效能设备和产品。
三、完善制度,强化资源节约自律行为
(一)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建立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的各项制度,完善能够客观反映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内在要求的,并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制度体系。
(二)切实建立健全责任制,把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工作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
(三)实行资源消耗的统计报告制度,分期、分批、分类制定机关资源消耗定额和费用标准。
(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机关资源消耗数据库,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利用,发现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