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检查过程中,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和市总工会要组织人员对有关区、县的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和在施的重点工程工地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抽查。
四、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仍是一个突出的社会热点问题,因“拖欠”而引发的群众性讨要工资突发事件已成为影响首都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此各级有关行政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中央“三农”政策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在当前切实把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的把2006年“春节”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组织实施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明确责任,严格执法
各区、县劳动部门、建委部门、公安系统和工会组织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通力合作,要结合本区、县的工作实际,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充实一线检查人员,确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按照动员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要求,保证这次执法大检查活动取得明显效果。根据这次专项执法大检查的具体要求,要重点突出对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薄弱、发生问题较多的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严格依法行政,凡是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按照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影响恶劣屡教不改尤其是唆使民工恶意滋事、扰乱市场秩序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应依法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在有关企业信用警示系统上予以公布。同时,要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对举报投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充分发挥街道(乡镇)一级开展执法大检查的作用
在这次专项执法大检查中,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的地域管理优势,进一步强化街道(乡镇)一级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特别是要对辖区内所有的建筑施工工地要逐一进行排查,做到不使一户施工企业漏查。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对街道(乡镇)开展此次执法大检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街道的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搞好大检查活动主要信息的报送和大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各区、县于2005年12月31日和2006年1月25日分二次报送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对严重违法企业的典型案例必须报送专题文字情况,市劳动保障局每月定期将进展情况向各区、县进行通报。在此次大检查结束后,各区、县应于2006年1月25日将本区、县开展此次执法大检查活动的工作总结报送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