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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关于2006年“春节”前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
市总工会关于2006年“春节”前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
支付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京劳社监发[2005]160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区(县)建委、区(县)公安分局、区(县)总工会、中央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市属各建筑施工企业、各省(市)驻京建筑施工企业:
  200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使我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今年,国务院将继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了工作要点,北京市按照中央的要求也将进一步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前一个时期我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首都的社会稳定,根据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3号)的有关精神的要求,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11月21日至2006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再次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充分认清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工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继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把继续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这次大检查中,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快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把解决旧的拖欠和预防发生新的拖欠相结合,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巩固我市近几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的成果。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这次执法大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要对2005年发生过民工上访举报和群体性讨要工资事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未经审批的在建施工工地实施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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