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阶段性工作进度是:
1、用1年左右的时间打基础。主要是明确任务目标,建章立制,规范操作,集中解决银行债权维护问题,使银行信贷资产得到保全、质量得到提高、效益有所改善。
2、用1-2年的时间上台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维护金融稳定,积极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提高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完善金融风险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做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3、整体推进,促进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
(三)基本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全市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等宏观环境下通盘考虑,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稳步推进,逐步实现预期目标。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经济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宣传部门、新闻单位、中介机构、银行、企业等不同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合力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从淄博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与经济发展特点、产业产品结构与金融机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工作方式,注重实效,稳步推进。
3、坚持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涉及社会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长期不懈地努力,不断完善政策,有的放矢、科学推进。
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和司法行为要切实转变职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注重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经济发展,适当弱化行政调控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性收费,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保证司法机构依法独立、及时、有效地立案、审理和执行涉及金融债权的各类案件,特别是在实施企业破产和改制过程中,要依法维护银行债权,依法保证债权人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对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
加大对金融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将金融产业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支持金融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税费征收、规划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单位和个人予以激励。尊重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权,促进银企双方以市场为基础,加强沟通与合作,实现公平、守信和双赢。我市已成立异地金融机构服务中心,为市外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项目推荐和业务衔接等服务,各区县、高新区也要结合各自实际,为辖区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提供便利。
(三)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强化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