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9.1.2 森林火灾报告(附件2)。
  9.1.3 森林火灾新闻稿(附件3)。
  9.1.4 关于发布森林防火戒严通告的请示(附件4)。
  9.2 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9.2.1 相关单位值班室联系方式(附件5)。
  9.2.2 森林防火专家成员表(附件6)。
  9.3 处置森林火灾流程图(附件7)。(略)

  附件1:

关于启动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请示



深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区  年 月 日 时 分向我办报送了  森林火灾的报告。    区   (地点)即将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依据《深圳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召开指挥部有关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工作。
  二、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从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专家组抽调  人,组成赴现场工作组,指导、督促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

                     深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2:

森林火灾报告



    〔****〕**号                 签发人:
省森林防火 指挥部:
  经深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确认,  年 月 日在 我市  (地点)发生森林火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森林火灾类别及灾情基本情况:
  已采取的措施:
  拟采取的措施:

                     深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3:

森林火灾新闻稿



                          (   年   号)
    年 月 日,我市  区  (地点)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  公顷,受害森林面积  公顷,参与扑火人数  人,直接经济损失  元。经初步调查,森林火灾是由于  (原因)引起的,其他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
  火灾发生后,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扑救山火。目前火情已得到控制(被扑灭、基本得到控制)。

                     深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4:

关于发布森林防火戒严通告的请示



深圳市人民政府:
  近期,我市出现高温、干旱和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八条,以及《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第四条有关规定,建议对我市实行森林防火戒严,发布戒严通告,划定森林防火戒严期,戒严期为。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