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充分履行《
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职能,结合贯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从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领导活动的特点,积极探索实施有效监督的途径和办法,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
2、强化行政监督职能
局纪检监察部门对重大投资项目(物资采购)的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对大型文化活动实行效能监察,对基层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期届满或调离,必须进行审计。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定期审计制度。
3、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结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实际,制订进一步做好事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加强信息发布工作,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征求意见等民主形式,保证权力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四、建立和健全教育防范机制
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贯穿于对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之中。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宣传教育的影响力,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1、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制度
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中心组学习、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建立健全新提拔干部廉政专题教育制度、廉政谈话教育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
2、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
加强理想信念和优良传统教育。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开展主题教育。根据上级的教育计划,针对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党风廉政教育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选择恰当载体,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进行经常性教育。根据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暴露出来的倾向性问题,以谈心、讲评、讨论等形式适时地开展经常性教育,纠正不廉洁、不检点行为,树立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