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和职责权限,简化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定期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实行信息公开,实施行政许可的部门应将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取费用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实行行政许可过程和结果公开;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网上审批。
(4)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申请人的各类举报和投诉,对行政许可的办理过程进行法纪和政纪监督;法制部门对行政许可的办理过程进行法制监督。
24.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操作程序,坚持群众公认,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1)健全民主推荐制度。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考察预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任前公示等制度。
(2)规范任用考察程序,拓宽考察渠道,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将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3)研究探索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符合教育系统实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完善后备干部动态管理机制。
25.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整合机关管理资源,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积极探索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建设,健全效能投诉网络和制度,加强与效能建设监督点的联系,发挥效能监督员的作用,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6.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厅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扩大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办法,明确公开范围、方法和程序;逐步实行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加强机关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完善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浙江教育网及内部办公网,拓宽信息交流的方法和途径,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充实政务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