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顿的六项任务:1.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2.全面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3.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4.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5.全面开展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6.对保护性开采的特殊矿种进行专项整治。
(二)规范的六项任务:1.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2.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3.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4.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5.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6.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
三、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步骤及工作重点
按照统一部署、依法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我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步骤如下:
(一)时间安排
整顿和规范的时间为:2005年8月至2007年12月
(二)分阶段进行,按年度组织实施
1.整顿和规范工作总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2005年8月起至2006年12月,基本完成整顿的六项主要任务,同时开展规范工作;第二阶段,从2007年1月至12月底,完成规范的六项主要任务,并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
2.按年度组织实施。2005年8月至12月底,迅速启动整顿工作,完成以下任务:(1)集中学习宣传《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2)动员部署、贯彻落实工作。(3)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4)制订实施方案。(5)对全市所有生产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对各种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全面查处。(6)对全市所有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006年度完成的工作:(1)基本完成整顿的六项主要任务,同时,开展相关规范工作。(2)按照突出整顿和规范重点地区、重点矿种、重点问题的要求,加大对我市城口县、秀山县锰矿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力度,加大对奉节县、开县、巫山县、城口县等县煤矿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力度,加大对我市优势矿种铝土矿、锶矿、锰矿、岩盐、钡矿、煤、硫铁矿、地热的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力度。加大对审批权限、审批方式、破坏开采、违法开采等重点问题的整顿和规范力度。(3)做好第一阶段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