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意见
(鄂政发[2005]31号 2005年11月24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优化产业结构,努力把湖北建成中部重要的高新技术发展区,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总体思路
1、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思想与目标。充分发挥湖北科技资源优势,加速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全省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创新体系和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使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规模、水平和效益居中西部前列。到2010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成为我国重要的高技术研究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
2、加强高新技术自主性创新能力建设。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世贸组织原则,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我国中部重要的高新技术发展区。各级政府对发展高新技术的引导性资金,重点投向研发和产业化环节,健全创新体系,着力抓好知识和技术创新源建设。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引导和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高新技术企业,加强优势和战略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努力培育一批产业化前景好的高科技成果,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新型工业化。以高新技术项目、企业、基地建设为关键环节,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与软件、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电动汽车与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节能环保五大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培育经济增长点。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龙头,营造优良的创新创业环境,构建特色高新技术产业群,提高高新区的运行质量和规模,切实办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结合武汉城市圈建设,集中力量建设若干特色产业基地,加快形成以武汉为核心的武黄高新技术产业带,带动沿江高新技术产业带发展。围绕“三个三工程”的总体部署,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产业化项目,加大用高新技术改造汽车、钢铁、石化、纺织、建材、食品等传统产业的力度。以制造业信息化为突破口,加强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中的推广应用,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二、加强高新技术创新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