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式多样,统筹兼顾、讲究实效,市场导向、全面推进。
(二)自觉自愿、双向选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农业科技专家、技术人员与乡土人才相结合。
(四)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五、特派员选派
(一)选派对象
农村科技特派员要根据农村需求,从政治思想表现好,有较强责任心、有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特长或专门技能的省市涉农院校、机构科技人员,县乡农技人员和有农村实际工作经验的拔尖乡土人才中选派。其中拔尖乡土人才要占到50%以上。
(二)派驻方向
农村科技特派员派驻要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集成整合资源,以扶强扶优为重点。既要注重急需科技扶助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基地和有资源优势、发展潜力的经济强村、重镇等,也要兼顾贫困、偏远、经济发展较落后的乡村,整体推进扶贫重点村选派工作。
(三)选派程序
农村科技特派员以基层需求为核心,由各乡镇在充分盘活自有人才的基础上,提出实施项目和人才需求计划;县(市、区)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项目和引进人才需求计划,发布实施项目和人才需求公告、接受申请和报名,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人选,县(市、区)农村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报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农村科技特派员一般任期1年。
六、工作要求
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要以项目为载体,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农业技术承包、星火科技培训、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开展科技服务。
(一)开展政策宣传。宣传贯彻有关农村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科教兴市战略实施,传播先进适用技术,协助当地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重点,寻找发展途径,制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
(二)创建利益共同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支撑,以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租赁经营等形式,与农民尤其是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逐步形成农业科技推广投入回报新机制。
(三)培育科技示范户。通过服务牵引和典型示范,重点培育一批产业大户、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典型的辐射效应;通过跨村跨乡服务,扩大先进适用技术覆盖面,带动当地及周边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