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
(并政办发[2005]91号 2005年9月13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按照科技部宁夏会议要求,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市政府决定在清徐、阳曲、娄烦三县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现就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依靠科技破解“三农”难题为切入点,积极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和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展农业技术承包、星火科技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创建利益共同体,建立科农合作长效机制,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促进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实施一个项目,推广一项技术,带动一批农户,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在全市54个乡镇、20个涉农街办、1022个行政村全面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到基层创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建立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为依托、以各类专家和科技人员为主体、以广大乡土人才为基础的基层科技创新服务网络,形成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引进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每年转化农业实用科技成果300项。
(二)培养一批农业科技人才,实现“村有一批科技骨干、户有一名科技能人”,结合星火科技培训,每年培训农民20万人次。
(三)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每年培育2000个科技核心示范户,辐射带动40000个农户。
(四)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科学配置资源,以市场需求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实现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管理和农村特色资源有机结合,形成农村科技特派员和农民的利益互动机制。
四、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