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计划的抓好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到2008年底,百村第一产业从业劳力下降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0%以下,工资性收入占到农民人均收入的50%以上。
(三)基本解决与老区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吃水、用电、行路、上学、医疗、通讯、看电视等困难,改善老区人民信息闭塞,教育落后,因病致贫、出行不便的状况。
(四)提高百村领导班子和村民整体素质,使“两委”干部真正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领头人。使帮扶村的村民成为有文化、懂科学、遵纪守法、文明进取、艰苦创业、脱贫致富的先行者。
(五)通过对百村的帮扶活动,示范、辐射带动全市其他贫困村脱贫致富。
三、时间步骤
帮扶活动时间为2006年至2008年。2005年四季度为准备启动阶段;2006年至2008年三年为实施阶段;2008年底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2005年工作任务:
1、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关爱老区帮扶百村”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帮扶村名单和项目;
2、市扶贫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帮扶百村项目;
3、县、区(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本地区入选村帮扶项目,写出详细的可行性报告。报告要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有具体实施计划、措施,包括资金来源、经济效益、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等。帮扶项目在十一月底前报告立项。有关职能部门在十二月底前完成立项审定;
4、市政府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和各部门审定意见,最后确定帮扶百村项目;
5、召开由各县(市、区)负责扶贫工作的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的目前已开展帮扶的六个老区贫困村现场会议,总结帮扶经验,推动帮扶活动;
6、动员各部门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帮扶工作,同时召开有关县(市、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帮扶百村协调会议,做到每个村,每个项目都有人负责,有资金保证;
7、对百村领导班子进行致富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8、有关县(市、区)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
(二)2006年工作任务:
把帮扶活动内容列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全面铺开。以整村推进为平台,达到百村半数以上当年脱贫。
(三)2007年工作任务:
百村脱贫项目全面实施,力争60%以上项目基本完成。
(四)2008年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