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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创建文明单位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特色指标
(共5分)

┌───┬───────────┬──────────────────┬──┐
│序 号 │指 标 名 称    │测 评 方 法           │分值│
├───┼───────────┼──────────────────┼──┤
│1   │本系统内有影响较大的好│听取汇报、审核材料(各类先进的名单、│1  │
│   │人好事;       │证书)               │  │
├───┼───────────┼──────────────────┼──┤
│2   │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显著│听取汇报、审核材料(参与证明、获奖证│1.5 │
│   │成绩;        │书)                │  │
├───┼───────────┼──────────────────┼──┤
│3   │获市级或局级技术(管理│听取汇报、审核材料(鉴定证明、获奖证│1  │
│   │、服务)创新成果奖  │书)                │  │
├───┼───────────┼──────────────────┼──┤
│4   │积极参与城市公共管理,│听取汇报、审核材料(参与证明、获奖证│1.5 │
│   │贡献突出       │书)                │  │
└───┴───────────┴──────────────────┴──┘

  说明:
  1、总分(满分100分)= 基本分(满分95分)+ 特色分(满分5分),对所有申请单位均按所列指标进行测评,总分≥90分的单位(其中特色指标得分要≥2分)可被评为“上海市民政局文明单位”;
  2、对于发生问题能主动汇报并积极整改的单位可酌情扣分。

  三、文明单位评选准入性指标

┌─┬──┬─────┬─────────────────┬─────────┐
│序│指标│指标名称 │具体内容             │测评方法     │
│号│性质│     │                 │         │
├─┼──┼─────┼─────────────────┼─────────┤
│1 │建 │服务质量同│单位服务质量好,工作效率高,贡献突│上级主管单位鉴定 │
│ │设 │行领先  │出,业务工作达到本地区或同行业领先│         │
│ │性 │     │水平。              │         │
├─┤  ├─────┼─────────────────┼─────────┤
│2 │  │创建力度明│创建工作摆上位置,有规划、有制度、│审核材料、听取汇报│
│ │  │显加强  │有具体措施、有专人负责,列入干部职│         │
│ │  │     │工业绩考核。           │         │
├─┤  ├─────┼─────────────────┼─────────┤
│3 │  │计划生育、│环境卫生、防疫工作有力,符合国家标│审核材料、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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