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贯彻“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根据社会发展和市民需求,建立服务诚信体系,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兑现服务承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服务态度、服务技能、服务效率在市民群众中有较高的满意度,行业公信力好,服务对象满意率达标。
(四)职工队伍,素质优良
经常对职工加强和谐社会理念教育和文明素质教育,在从业人员中普遍开展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教育培训,普遍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使职工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技术素质逐步提高;弘扬“孺子牛”精神,丰富民政文化,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文明岗位、文明职工的活动形成系列和特色,系统内市级文明单位达2个,区县级文明单位达50%以上;系统内有一批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先进群体、先进人物和服务品牌;职工中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在单位是文明职工、在社会是文明市民、在家庭是文明成员。
(五)环境设施,整洁美观
服务设施运行正常,服务供应保障有力,服务管理科学规范,应急处置快速有效,内外环境整洁美观,服务标识统一醒目。职工衣着得体、语言文明规范。
(六)条块结合,同创共建
认真贯彻《上海市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普遍开展与所在社区同创共建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建立条块结合、互为依托的工作机制,民政系统的各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和各类志愿者服务,在构建和谐社区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三、管理内容
在创建文明行业的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注重夯实基础,切实做好下列工作:
(一)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制和管理体制,卓有成效地组织协调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行业工作。
(二)制定和完善创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创建文明行业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着力推进诚信建设,依据社会和群众的需求,不断推出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不断推进民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弘扬孺子牛精神,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努力“创建一流班子,带好一流队伍,树立一流形象”。
(五)组织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文明岗位、文明职工系列化创建活动。通过各种活动,实现创建全覆盖,夯实民政创建文明行业的基础。
(六)注意挖掘、培育、总结近几年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