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失效]

  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紧密协作配合,强化宣传教育。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一项涉及面广,且事务繁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发动工作;重点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有效的筹资、管理与监督机制;认真审定各试点县区市的实施方案,做好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加大对各级合作医疗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财政部门要督促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制定资金筹集监管政策措施,研究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加强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严格财经制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促进合作医疗持续健康发展。民政部门负责加快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重点解决好农村五保户、军烈属、计划生育困难户和贫困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困难;敦促试点市、县民政部门更好地将两项制度结合起来,发挥救助资金的最大效益。发展与改革部门要加强试点地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解决好试点县区市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硬件条件,提高试点县区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配合卫生部门对村级卫生组织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调研,并提出实施方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完善基层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或跟标采购;引入竞争机制,鼓励信誉度较高的药品批发企业对基层卫生机构集中配送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和农民用药安全。农牧部门要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推广工作和筹资管理工作。审计部门要将合作医疗纳入省级年度审计,并形成制度,加大对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力度。
  宣传教育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基础工作。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消除群众顾虑,积极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增强农民的健康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要教育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