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工作
在市政府领导下,“119”宣传活动由市公安局并市公安消防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区县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负责进行实施。
四、经费来源
各区、县的消防日宣传活动经费自筹解决。市组织宣传活动经费由市消防局向市财政局申报,市财政局按规定审核后拨付。
五、几点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着眼,充分认识消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各级政府必须认真策划,积极筹备,落实活动经费,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把开展“119”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在活动中,要广泛发动,层层落实,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扩大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2、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要坚持消防宣传形式、内容和效果的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勇于创新,提出本地、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于11月5日前报市公安消防局。
3、各地、各部门工作要有创新精神,动脑筋,想办法,出新意,拿新招,注意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全市“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表彰先进。
附件:“119”消防日宣传标语口号
附件:
“119”消防日宣传标语口号
主题标语: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
1、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2、加强消防工作,建设小康社会
3、加强社区消防建设,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4、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5、火灾无情,不防不行
6、火灾猛如虎,责任重如山,防范于未然
7、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8、安全使用火电气,消防连着你我他
9、遵守消防法规,保障幸福安全
10、安全可聚千家财,火灾可焚万户心
11、你对消防不留心,火灾对你不留情
12、生命无价,火灾无情
13、火灾如猛虎,大意失财富
14、请您记住119,发生火灾好呼救
15、严禁埋压、圈占、损坏、影响使用消防设施
16、制订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