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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六)人员准备

  自治区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消毒等专家参加的流感预防控制专家组,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负责对全区流感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和督导检查工作;

  2.负责疫情的现场调查处理指导;

  3.全区有关技术方案和相关文件的起草;

  4.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工作;

  5.其它全区流感预防控制技术咨询工作。

  各盟市、旗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也要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流感预防控制技术组,负责本地区流感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

  指定的定点医疗救治机构要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危重病人的救治。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组建由素质高,业务精的流行病学、消毒、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疫情应急调查处理小组。

  (七)技术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的培训。专业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流感的诊断标准、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的应急演练,总结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八)经费和物质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应急反应和结束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落实相应的应急反应措施。

  (一)Ⅳ级应急反应

  发现地将被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株的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学观察、消毒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自治区卫生厅负责组织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采集必要的动物和密切接触人员标本进行病毒分离,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卫生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Ⅲ级应急反应

  1.病人救治和接触者处理

  病例收治到定点医院,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由自治区专家组对病人救治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请国家有关专家指导。医疗机构内流感样病例及候诊室其它呼吸道疾病患者均需佩戴口罩。对于其它密切接触者可建议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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