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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对流感大流行工作领导小组

  自治区卫生厅成立全区流感大流行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卫生厅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成员:办公室(应急办)、疾控处、 医政处、基妇处、中蒙医处、法监处、科教处、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医院、内蒙古第四医院、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妇幼保健医院、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大流行准备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协调全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做好流感大流行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包括: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制定应对流感大流行年度准备计划;加强流感监测工作和监测系统建设;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自治区流感防治专家组分析、评估流感疫情;定期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建立流感监测消息交流机制和渠道。

  3.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建立流感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和渠道,做好流感大流行救治药品、消毒药品等储备准备;

  4.积极开展流感预防控制技术科学研究;

  5.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

  (三)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全区流感大流行准备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大流行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科学技术进步和实践经验,及时更新预案,保持预案科学性、实用性和指导性;通过简报等形式,交流各地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措施;确保信息和政令的畅通。

  三、监测工作

  (一)监测

  1.监测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立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流感实验室,配备专业人员加强流感暴发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信息综合分析能力。其中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赤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医院儿内科门诊、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儿内科门诊、呼市第一医院内科门诊、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科门诊和内科急诊、呼市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内科门诊为自治区指定流感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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