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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上海水路防控禽流感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上海水路防控禽流感工作的通知


局各有关单位、各区(县)水路交通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按照交通部《关于认真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紧急通知》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禽流感防控工作“严监控、早发现、有预案、快处置”的要求,现将切实做好上海水路防控禽流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要依靠科学、依靠群众、依靠法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市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维护上海港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根据交通部通知要求,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成立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由许培星局长任组长、朱建华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工作组。目前,局防控的具体工作由上海港港政管理中心负责,主要职责是:加强与交通部和上海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有关工作部门的联络;根据疫情和上级指示,按《上海港卫生防疫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协调、组织并检查落实上海港(内河航运)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有关信息、统计及其他相关工作。
  局属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局航务管理处(地方海事局)负责落实内河码头和航运的防控工作;码头管理中心负责全港码头的防控工作。要按照《上海港卫生防疫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结合行业管理的特点,落实中央、交通部和上海市防控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督促上海全港及内河码头、航运单位的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
  各区(县)水路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交通部《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反应机制。
  二、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和交通部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遵循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有效防控的原则,按照“做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部门和一个负责任的行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坚决贯彻本市禽流感防控工作“严监控、早发现、有预案、快处置”的要求;落实领导和工作部门的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交通部提出的“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确保疫情不通过车船等交通工具扩散传播,确保交通畅通,确保防疫紧急物资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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