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全力推进方便城乡购物的新型商贸流通服务网
(九)做大做强批零贸易。1.加快商品批发市场改造。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布局、强化功能、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扶持依托港口和产业优势,专业特色明显、有较强辐射功能的塑料、钢材、粮食、农资、水果、蔬菜、水产品等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整合改造传统商品市场,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走商品实体市场与网上虚拟市场相结合的道路。通过规划引导,推动商品市场向外转移,形成各具特色的市场群,到2010年,力争培育年销售额超50亿元大市场6个,其中,超100亿元大市场3个,超300亿元大市场1个。2.提升发展零售商业。按照与消费水平相适应,与城市功能相匹配的要求,通过商旅文结合,加快对城区零售商业结构、设施和功能的调整。支持国际高端商业进入,提升商业形象,形成活跃的都市商业氛围。到2010年,引进10家国际顶级专业专卖店,50个国际顶级品牌,300个国内外知名品牌。
(十)加快发展现代流通。1.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要在财政补贴、土地使用等方面,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发展,尤其是到社区、乡村建立营销网络;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支持优势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方式拓展回收网络。积极推动粮食、农资、医药等连锁经营。到2010年,培育连锁门店超50个、年营业额超10亿元连锁企业5家;其中,门店超100个、营业额超50亿元连锁企业1―2家,进全国30强连锁企业1家,连锁经营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35%左右。2.加快发展物流配送中心。支持传统商品市场向物流配送中心转型,鼓励批发、连锁经营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根据城市规划需要对旧仓库等设施进行拆迁易地改造且新建物流配送中心的,政府在拆迁或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时,应依法进行合理补偿,并在城市物流规划用地上给予相应安排。对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仓储用地对待。到2010年,建成超5亿元的商品配送中心5个。3.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大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流通业传统作业方式的力度,鼓励各类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到2010年,网上商品交易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0%以上。
(十一)繁荣拓展消费市场。1.加快发展会展业。要在做大做强现有各个展会的基础上,着力培育一批市场定位准、科技含量高、规模大、带动力强、影响面广、面向制造商和经销商的会展新品种。到2010年,力争各县(市)、区和各重点行业都有一个以上的品牌会展项目,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会展名城。2.加快发展餐饮业。要积极支持有实力的餐饮企业向长三角地区和全国及境外发展,提高对外辐射力。到2010年,培育营业额超2亿元餐饮企业10家,其中,营业额超5亿元企业5家,超10亿元企业1-2家。3.大力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菜篮子”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菜篮子”配送中心等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食品安全,支持“三绿工程”,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检疫检测体系,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确保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到2010年,形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保障的绿色“菜篮子”供应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4.支持生活保障性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便利店和早餐店、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建设。在城市开发建设的新居住区内,规划确定的商业网点用房、用地,以及作为小区公益性资产的便民网点,不得挪作他用。鼓励经济型连锁饭店进行卫生、安全设施改造。支持新兴服务业发展。5.建立和完善农村流通体系。积极实施“百镇连锁、千村放心店”工程,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进乡(镇)村、入社区,参与连锁超市和放心店建设。鼓励优势流通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开拓农村市场,引导农村消费。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建立农资配送中心,利用原有销售网络发展农资配送服务。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按13%的扣率计算进项税抵扣;对试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对试点企业建设冷藏、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的,可以实行加速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