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册非居民用户的转换方式:实行一机一费方式,每机基本收视费20元/月,原则上在每机一次性缴纳三年基本收视维护费的前提下,由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免费提供机顶盒和智能卡,也可通过收取押金或租用的方式提供机顶盒。
3.新有线电视用户的安装方式:对于新建在建小区、楼宇,从2006年起不再传送模拟电视节目,直接安装有线数字电视,并执行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
4.欠费用户的转换方式:在补缴欠费后按在册用户方式转换。
5.对低保户的优惠政策:在整体转换期间对低保户,由市级民政部门提供名单,在其低保期内,免费配置机顶盒主机(1台)和智能卡。为了尽可能不增加其经济负担,数字电视基本服务费维持原模拟电视收费不变。
6.数模并传期:实施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区域,在转换用户掌握了数字电视收看方式后,3个月内在该区域停传大部分模拟电视节目。2015年前保留CCTV—1、CQTV—重庆、CQTV—新闻3套模拟节目。
7.不愿意转换用户的收费方式:对于不愿意整体转换的用户,在2015年前可保证其能收看CCTV—1、CQTV—重庆、CQTV—新闻3套模拟节目,按市物价局发布的渝价〔1999〕503号文件规定,每月每户收取基本收视维护费5元。
8.在整体转换期结束后,对新安装用户和未转换用户,主、副机机顶盒和智能卡均由用户按市场方式自行购买。
9.机顶盒的市场销售方式:用户第二台及更多机顶盒的购买,在符合国家标准和保证信号质量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允许用户自行选择,最大程度地降低用户的购买成本。
六、整体转换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政府已将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列入我市“十一五”规划和“民心工程”项目。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加强领导,将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列入工作目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全力配合广电部门工作,认真落实整体转换有关责任。整体转换工作必须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在未实现整合的区县(自治县、市)和企业、院校、小区有线电视网络,不得擅自建立数字电视节目平台、用户控制平台和自定收费标准。
(二)政策保障。为确保整体转换的顺利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要将整体转换列为市“重点工程”;市财政给予1亿元本金3年财政贴息和转换用户收视维护费营业税“先征后返”3年的政策支持;市税务部门要争取国家税务部门对重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税收政策支持;建设、规划部门对新建小区楼宇要按照数字化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有线电视网络,督促开发商完善相应的管路等基础设施。
(三)宣传保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加强对整体转换的正面宣传和引导,普及数字电视知识,引导观众消费观念,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数字电视的优势和特点,理解数字化,接受数字化,为数字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