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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投资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是确保项目按期投产发挥效益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业投资重点项目特别是国债项目和市级财政专项支持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纠正不规范行为,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前段时间重点项目月报情况极不理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督促项目承担企业按月及时报送《国债技改项目跟踪表》、《重庆市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重点技改项目情况跟踪表》。要落实措施,加快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国债项目和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成投产后,应报送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告,并及时组织验收。

  三、建立分级管理责任制度

  建立从上到下的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制度,是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应充分发挥相应的管理职能,建立相应的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要与项目单位签定责任书,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按期竣工投产。项目单位要落实法人责任制,实行招投标制、监理制,确保工程建设手续齐全,设计、施工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项目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必须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国债项目和使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技改项目,由市经委组织竣工验收,其他项目委托区县经委(经贸委、计经委、企业发展局)和控股集团公司、大型企业集团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报送市经委。对于项目已建成而久未进行验收的企业,不再安排新的财政专项资金。

  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

  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审计,是用好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引导和激励作用的有效方法。各单位要建立切实可行的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机制,总结财政资金安排、使用、效果等方面的经验和不足。每一个项目完工后都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出评价报告,及时报送市经委和市财政局。按照《国债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国经贸投资〔2001〕208号)的规定,国债项目验收之前必须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同时,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协助市审计部门,作好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审计。

  五、进一步规范投资统计工作

  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是政府宏观调控、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统计意识,按照《关于作好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渝经发〔2005〕19)的要求,加强与统计部门密切合作,督促企业及时向区县统计部门报送投资报表,做到不漏统、不少统、不冒统,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工业投资的运行态势,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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