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林业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5]148号 2005年7月1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林业局 2005年7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及《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林造发[2005]77号),切实保护我区林业建设成果,保障林业持续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维护生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重视和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努力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通过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改善防治基础设施,使控灾减灾能力逐步提高;通过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基本形成了监测预报和检疫执法网络,灾害预警能力有了较大增强;通过实施重点病虫害治理工程,有效控制了天牛、春尺蠖、叶蜂等害虫和森林鼠、兔害的传播蔓延。为保护我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速度的加快和国际、国内间贸易往来的增多,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扩散、成灾的压力不断增加,新的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频繁,威胁加剧。二是随着我区人工造林面积大幅度增加,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和发生面积明显上升,年均发生面积达350万亩左右。伴随着全球性气候变暖,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将进入又一高发期,经济林、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有害生物问题将日益突出。三是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防治体系不够完善,防治技术手段落后,信息滞后;依法防治意识淡薄,投入严重不足,重造林轻防治、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普遍存在;防治机制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求,防治机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