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邀请公民旁听市政府有关会议的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邀请公民旁听市政府有关会议的意见
(石政办发[2005]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现就邀请公民旁听市政府有关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邀请公民旁听市政府有关会议的重要意义邀请公民旁听市政府有关会议,是我市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的实现,而且有利于广泛集中民智,使市政府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2004年以来,市政府本着突出重点、积极探索、稳步实施的原则,邀请部分市民代表旁听了市政府的有关会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这项工作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在一些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主要是:有的部门对邀请公民旁听市政府有关会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比较被动;有的仍习惯于传统的方式,以种种理由不愿意公开有关会议的内容;还有的存在形式主义的倾向。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妨碍了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做好邀请公民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的工作。
  二、邀请公民旁听市政府有关会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邀请公民旁听市政府有关会议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市政府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邀请公民旁听市政府有关会议要坚持合法、有序、实效的原则。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会议,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原则上应邀请公民旁听;邀请公民旁听市政府会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反馈。
  三、公民旁听市政府有关会议的形式与内容研究部署涉及下列内容、且非涉密事项的市政府全体会、市政府常务会或专门工作会议,可邀请公民旁听。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