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供销社系统改革的意见
(石政发[2005]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供销社系统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促进各级供销社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三农”服务,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供销社系统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把供销社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推动供销社系统改革和企业改制,提升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使供销社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引导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
近阶段目标任务是:供销社系统要坚持合作制,社属企业发展股份制,基层社实施整合重组,用一至二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对社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使社属企业成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股权设置合理的公司制企业;用二至三年的时间,基本理顺社企关系,建立起以产权为纽带,系统管理、行业管理和出资人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基本上实现系统联合和开放办社的格局,壮大供销社在全市流通领域特别是农村领域的地位和实力。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推进市县两级供销社体制改革
市县两级供销社是供销社改革任务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供销社改革的关键环节。要精心谋划改革和发展规划,在坚持合作制的基础上,推进供销社系统的改革改造工作。
1、加强供销社建设。要保持县级供销社机构的稳定,并在经费上予以支持,使其集中精力、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各级供销社要加强社有资产的经营和监管力度,建立资产管理运营机构,规范出资人制度,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
2、加快组建行业协会。围绕当地主导产业,联合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按民主办会原则,兴办各类协会,延伸为农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农产品协会在连接农户与市场、企业与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
3、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供销社要根据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兴办农产品市场,开发农产品生产基地,在引领农民进入市场、解决农产品销售、帮助农民致富中实现自我发展。
4、推进开放办社。县级联社要打破部门、行业和行政区划的局限,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开放办社。只要是承认社章、自觉接受管理、履行义务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经济实体,都可以成为供销社的成员单位,以实现合作经济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