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
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容环发[2005]171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00五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市市容环卫局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科学兴市主战略,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形成节约型增长方式、城市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为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努力在节约能源、节约水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等方面取得突破,完善法制建设,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政策引导,明确管理职责,广泛宣传教育,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的长效机制,营造建设节约型城市的良好氛围。
二、今明两年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及可再生能源应用工作
1、在景观灯光工程上推广绿色照明和智能可控照明。完成淮海路跨街拱灯节能灯的更换工作;运用无线远程控制技术对淮海路(西藏路—常熟路)沿线的内光外透楼宇、跨街景观灯、商业橱窗等照明设施进行集中控制、统一配电。在外滩、小陆家嘴地区,建设景观灯光节能改造示范工程。
2、完成淮海公园风光互补供电系统;选取几个总装置容量较小的地点建设一批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太阳能、风能小型电站),如公共厕所、小型公园等。
3、利用生物质能。完成江桥二期生活垃圾焚烧厂和老港填埋场沼气发电厂建设工作,到2006年底,形成40兆瓦的垃圾焚烧发电能力和1兆瓦的填埋场沼气发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