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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5-2007年)规划的通知

  2006年:继续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打击商业零售企业价格欺诈、不规范促销、商业零售企业占压或骗取供应商货款、服务业违规经营、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等商业欺诈行为;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合作经济领域中的各类欺诈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对商业欺诈活动的强大威慑力,遏制商业欺诈泛滥的势头。酒类零售企业持证率达98%以上,市区生猪进点屠宰率93%以上,上市猪肉检验合格率达100%。
  2007年:酒类零售企业持证率达98%以上,市区生猪进点屠宰率93%以上,上市猪肉检验合格率达100%。
  (八)整顿和规范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目标
  在3年时间内:一是组织第二批10家企业进行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使我市企业参加专利工作试点达20家,争取有8家以上企业列为自治区级专利工作试点企业。二是选择2到3家专利试点企业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研究。三是专利申请年增长率10%以上,到2007年我市专利申请量达800件左右,力争我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位居广西各市首位,同时在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数量和质量上有新的突破。逐步建立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服务体制,较大幅度地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及其保护意识。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与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增加自主知识产权在我市技术和产品中的比重,充分发挥和努力增强知识产权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
  (九)整顿和规范打击走私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缉私工作方针,提高打击走私能力,打团伙、破大案,始终保持反走私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反走私综合治理,有效遏制辖区走私势头,维护进出口贸易秩序,促进南宁市经济发展。
  (十)整顿和规范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查处传销大案要案,严惩一批传销头目,劝返参与传销的人员,有效遏制传销和变相传销蔓延的势头,维护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2005年:一是集中开展一至两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是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二是对打着各种旗号的传销企业和组织,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做好《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的实施准备。四是传销案件查处率100%,投诉举报数下降25%。
  2006年:一是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的重点对象是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以及学生、农民、军人、青少年和下岗职工等容易受到传销侵害的特定群体。二是加大对宾阳等传销重点地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案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集中地区、居民出租屋等重点区域的监控。三是传销案件查处率100%,投诉举报数下降25%。
  2007年:一是基本取缔宾阳地区的传销组织和网络,其他地区的传销活动也得到有效控制。二是传销案件查处率100%,投诉举报数下降25%。
  (十一)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目标
  完成我市市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并加强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政策;严格贯彻落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执行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全面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和土地储备制度。
  2005年: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立法调研;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达100%;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率达到100%,基本农田面积达到耕地面积的80%以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率达到100%;土地违法行为的信访处理率达100%。
  2006年:拟订《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草案并提交审议;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达100%;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率达到100%,基本农田面积达到耕地面积的80%以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率达到100%;土地违法行为的信访处理率达100%。
  2007年:完成我市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我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划定;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立法调研;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达100%;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率达到100%,基本农田面积达到耕地面积的80%以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率达到100%;土地违法行为的信访处理率达100%。
  (十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使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大幅下降,招标活动做到公平、公正,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得到解决,建立形成严格规范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建筑市场和各方主体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良好氛围不断得到扩展,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2005年:应招标工程的招标率为100%,应公开招标工程的公开招标率为100%;按照规定应该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率为100%;按照规定应该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办证率为100%;按照规定应该实行质量监督的工程实行质量监督比例为100%;按照规定应该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备案率为100%;政府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清欠率为100%。
  2006年: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方合同履约率为100%;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清欠率为100%。
  2007年: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百亿元产值5人以内。
  (十三)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进一步完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法规、政策,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房地产相关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市民在购房消费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使我市的房地产业步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2005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开发经营资质,持证开发率为100%;预售的商品房做到“五证”(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齐全,持证率为100%;旧城改造需进行房屋拆迁的开发项目,全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2006年:建立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全面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网上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查询开发企业诚信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商品房住宅小区配套建筑(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开发建设项目中住宅小区各单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优良率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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