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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5-2007年)规划的通知

  (三)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不断提高我市优质农资产品市场占有率,彻底改变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混乱的局面,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05年:农作物种子抽样合格率达99%,双杂种子产地检疫率95%;农药质量市场抽检合格率80%,农药标签抽样合格率80%;复混肥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70%,肥料类产品登记率85%;饲料检测合格率达93%,兽药检测合格率达70%;农机维修市场依法经营率60%,农机供应市场产品总类抽样合格率60%;农资打假立案数量比上年下降10%。
  2006年:农作物种子抽样合格率达99.2%,双杂种子产地检疫率98%;农药质量市场抽检合格率85%,农药标签抽样合格率80%;复混肥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78%,肥料类产品登记率90%;饲料检测合格率达96%,兽药检测合格率达85%;农机维修市场依法经营率65%,农机供应市场产品总类抽样合格率65%;农资打假立案数量比上年下降10%。
  2007年:农作物种子抽样合格率达99.5%,双杂种子产地检疫率100%;农药质量市场抽检合格率90%,农药标签抽样合格率85%;复混肥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86%,肥料类产品登记率95%;饲料检测合格率达98%,兽药检测合格率达95%;农机维修市场依法经营率70%,农机供应市场产品总类抽样合格率70%;农资打假立案数量比上年下降10%。
  (四)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和规范,实现建材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和各类家庭装饰装修材料的质量。
  2005年:建筑用钢材、水泥质量检验合格率为82.5%,水泥计量抽检合格率为80%,烧结多孔砖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5%,人造板等装饰装修材料抽样批次合格率为75%。
  2006年:建筑用钢材、水泥质量检验合格率为88%,水泥计量抽检合格率为85%,烧结多孔砖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人造板等装饰装修材料抽样批次合格率为80%。
  2007年:建筑用钢材、水泥质量检验合格率为93%以上,水泥计量抽检合格率为91%以上,烧结多孔砖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以上,人造板等装饰装修材料抽样批次合格率为90%以上,建筑用低压电器和电线电缆产品的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五)整顿和规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
  加强食品污染的治理,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完善食品卫生安全检测和监管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质量,营造一个经营者满意、消费者放心的食品市场环境。
  2005年:城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在15%以下,“瘦肉精”平均检出率在1.5%以下,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97%。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十类食品生产企业要达到100%,开展十三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市区开展“关口前移”工作的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达到80%以上。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60%;学校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0%。食品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合格率力争达到90%以上。逐步规范米粉生产企业市场准入行为。发现或接到举报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查处率100%。
  2006年:城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在12%以下,“瘦肉精”平均检出率在1%以下,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97%。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十三类食品生产企业要达到100%,开展米粉生产企业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市区开展“关口前移”工作的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达到90%以上。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70%;学校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5%。食品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合格率力争达到90%以上。逐步规范豆制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行为。发现或接到举报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查处率100%。
  2007年:城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在10%以下,“瘦肉精”平均检出率在1%以下,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97%。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米粉生产企业要达到100%,开展豆制品生产企业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市区开展“关口前移”工作的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达到95%以上。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80%;学校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5%。食品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合格率力争达到95%以上。逐步规范酱腌菜生产企业市场准入行为。发现或接到举报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查处率100%。
  (六)整顿和规范药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专项整治,全面规范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有效整顿药品市场秩序,使制售假劣产品的行为得到遏制,药品生产、经营中的违规行为得到纠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005年:力争药品制剂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达到100%;完成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认证覆盖面达申请认证企业的100%;争取年内有50%的医疗机构制剂室达到GPP要求;完成南宁市批发及零售连锁共84家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辖区内80%的乡镇建立药品监管网络,60%以上的乡镇实现药品连锁、配送到村;农村卫生院使用药品的进货渠道合法,所抽药品的检验合格率60%以上,医院配制制剂合法,所抽药品的检验合格率80%以上。
  2006年:力争有1家医用氧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并加强对所有通过GSP认证企业的后续监管;争取年内有80%的制剂室达到GPP要求;实现100%的乡镇建立药品监管网络和药品连锁、配送到村;农村卫生院使用药品的进货渠道合法,所抽药品的检验合格率70%以上,医院配制制剂合法,所抽药品的检验合格率90%以上;按照等级标准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信用等级分类,质量守信企业达到70%以上。
  2007年:引导3-5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争取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制剂室100%达到GPP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两网”的建设成果,农民用药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卫生院使用药品的进货渠道合法,所抽药品的检验合格率90%以上,医院配制制剂合法,所抽药品的检验合格率97%以上;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管理试点工作,质量守信企业达到90%以上。
  (七)整顿和规范内外贸秩序工作目标
  通过打击商贸活动中的各类欺诈行为,推动商贸流通秩序的根本好转,通过清理、废除阻碍形成酒类统一市场的障碍,依法取缔无照(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活动,进一步规范酒类生产经营行为;对屠宰场进行全面的规划布局和改造提升;营造一个布局合理,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竞争有序的内外贸市场环境。
  2005年: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打击商业零售企业价格欺诈、不规范促销、商业零售企业占压或骗取供应商货款、服务业违规经营、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等商业欺诈行为;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合作经济领域中的各类欺诈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对商业欺诈活动的强大威慑力,遏制商业欺诈泛滥的势头。酒类零售企业持证率达95%以上,市区生猪进点屠宰率92%以上,上市猪肉检验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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