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缓解中心城区“出行难”改善交通环境系列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四、职责分工
  (一)市系列行动协调小组负责领导系列行动的开展,协调有关重大事项。下设的协调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办公室负责审核有关工作方案,统筹组织、协调、监督系列行动的开展。宣传组负责协调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车辆处置、人员安置指导组负责协调、指导车辆处置、人员安置等工作,负责制定结束残疾人专用车运营过渡期行动方案。交通设施清理整顿指导组负责协调交通组织、停车场(库)清理整顿、规范静态交通管理、综合治理交通拥堵突出区域和有关交通设施改建等工作。维护稳定指导组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执法指导组负责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车辆工作,协调系列行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全市宣传工作方案,会同各区做好宣传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并牵头实施优化交通组织行动方案、规范静态交通管理行动方案;制定停止摩托车通行行动方案并配合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配合做好人力三轮车减量行动、还库于车行动、综合治理交通拥堵突出区域行动;制定处置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牵头做好路面执法和长效管理工作。
  (四)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营人力三轮车减量行动方案,并配合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配合做好优化交通组织行动、停止摩托车通行行动、综合治理交通拥堵突出区域行动;协助做好有关车辆车主及从业人员思想工作。
  (五)市建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治理交通拥堵突出区域行动方案,配合做好优化交通组织行动、规范静态交通管理行动、还库于车行动等工作;负责做好提高居民住宅小区停车场(库)利用率工作。
  (六)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并牵头实施还库于车行动方案,配合做好规范静态交通管理行动、综合治理交通拥堵突出区域行动等工作。
  (七)市城管局配合做好各项系列行动工作,制定市政、环卫作业人力三轮车管理规范,配合做好还库于车行动、综合治理交通拥堵突出区域行动,配合并参与公安部门查处违法车辆。
  (八)市贸易局负责制定菜运人力三轮车的管理规范和各类报废车辆的回收工作,配合做好人力三轮车减量行动等工作。
  (九)市发改委配合做好规范静态交通管理行动等工作,做好“咪表”停车管理系统立项、调整停车收费费率工作。
  (十)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车辆处置、人员安置经费筹措方案,提供工作经费保障,落实系列行动所需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指导、监督。
  (十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研究、制定、协调、指导落实有关运营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从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等工作,配合各区人民政府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十二)市民政局负责将符合低保或者困难家庭条件的运营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从业人员纳入低保或者困难家庭范围,协助各区做好残疾人专用车从业人员安置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