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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汕头市深化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
汕头市深化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5]18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市建设局《汕头市深化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汕头市深化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市建设局 2005年11月14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十一届人大常务会议在检查我市实施《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报告中指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继续深化,务求实效”为目标,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吸取潮南“6.1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在全市开展深化燃气市场综合整治行动,促进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整治非法和违规经营的燃气站点,进一步加大公用瓶的实施力度,净化燃气市场主体和市场环境。通过整治清理行动,坚决遏制燃气市场非法和违规经营活动的势头,规范瓶装燃气市场秩序,确保瓶装燃气的使用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汕头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奕锋为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国荣、市建设局局长郑家汉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建设局、技监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局、交通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建设局副局长魏淼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建设局、技监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局、交通局、工商局派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深化燃气市场综合整治行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区县政府应继续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县辖区内深化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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