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对行政单位及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准期之后编制内增加人员需增加的支出,可在2006年下半年据实计算并调整预算。
(三)项目支出的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专项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预算要按照《成都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和《规范和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提出2006年具体项目和实施计划。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统筹使用的原则,对项目支出认真测算,按照轻重缓急合理排序,优先安排确定的、急需的、可行的项目,从严控制一般性项目。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时间和流程
200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自2005年9月起,至2006年市人代会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市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止。2006年部门预算编制仍采用“二上二下”的流程。
(一)部门预算编制“一上”环节。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统一的编报内容和格式上报本部门2006年预算编制的基础资料和相关信息。此项工作于2005年10月中旬完成。
(二)部门预算编制“一下”环节。市财政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审原则和相关口径,下达2006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控制数。此项工作于2005年10月底前完成。
(三)部门预算编制“二上”环节。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部门预算草案、预算报表及编报说明。其中报送市人大审议的部门“二上”时还要报送介绍部门基本情况的文字说明。此项工作于2005年11月15日前完成。
(四)部门预算编制“二下”环节。2005年12月中旬,市财政局将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市政府审查。2005年12月底,将部门预算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审议。市财政局在市人代会批准市本级预算草案后30日内批复市政府有关部门。部门在市财政局批复本部门预算后15日内,批复所属单位的预算。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为确保部门预算报送市人大审议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预算编制规范、有序地进行,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二)确保部门预算真实准确。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认真清查现有资产和资源的基础上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要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该保的保,该压的压,杜绝奢侈浪费、贪多求大。
(三)加强综合预算管理。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其他预算外资金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综合平衡。除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外,部门综合财力要在保证基本支出和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重点项目和必需项目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