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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 “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组织领导
  “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全国普法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为进一步做好本次总结验收工作,决定成立浙江省“四五”普法总结验收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夏宝龙任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圣平,省政协副主席吴国华任副组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内司委、省政协社法委、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事厅的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并成立6个验收小组开展工作,由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担任正副组长。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省“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省总结验收小组开展验收工作,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浙江省“四五”普法总结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浙江省“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安排表(略)

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7月20日    

  附件1
浙江省“四五”普法总结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夏宝龙(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章猛进(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葛圣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国华(省政协副主席)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毅(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叶洪芳(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邬兴华(省政协社法委主任)
  陈志忠(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办主任)
  陈国平(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郑万沧(省民政厅纪检组长)
  吴春莲(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绪培(省教育厅副厅长)
  吴强军(省司法厅副厅长)
  沈 雷(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
  林清和(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俞世裕(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胡虎林(省司法厅厅长)
  徐令义(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夏阿国(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陶时梅(省司法厅副厅长)
  傅 玮(省人事厅副厅长)
  储雪青(省司法厅副厅长)
  詹泰安(省政府副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陈志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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