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逐步改善基层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善基层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千方百计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待遇,应逐步做到与县级机关公务员一视同仁。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基层干部家庭,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给予具体帮扶。县(市、区)每两年要安排乡镇(街道)干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每两年安排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村干部的误工报酬问题。根据各地实际,可由上级机关提出指导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从村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村干部的奖金,并通过建立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金和误工报酬捆绑兑现。切实解决好村干部的养老保障问题。对任职时间长,从村主要干部岗位上正常退下来的,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和财力给予适当补助;对年龄大、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也应给予关心。
八、努力为基层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在作出决策和部署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要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大力精减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实实在在为基层干部减负,让他们集中精力为群众办实事。要推动基层干部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促进乡镇党委、政府转变职能,注重服务,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工作的本领。上级领导机关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具体指导,支持基层干部大胆地开展工作,及时帮助基层干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注意总结推广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选派优秀干部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共同做好工作,并将这项工作与培养年轻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县(市、区)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基层干部评比表彰活动。要积极鼓励新闻工作者和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访写作,创作出更多弘扬主旋律,讴歌基层干部的好作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组织宣讲团,事迹巡回报告团等多种方式,弘扬基层干部先进典型的时代精神和高尚情操,大力宣传基层干部艰苦创业、一心为民、敬业爱岗、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营造关爱基层干部的舆论氛围。
九、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机制。 市、县两级要建立财政支持专项资金,用于对基层干部的培训、误工报酬、相关补助、健康体检和工作条件改善等。省财政在原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今年开始再增加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欠发达地区经济薄弱村村干部误工报酬的转移支付。各级财政要将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增加,特别是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资金扶持和转移支付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