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大宗物资采购供应、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等。
3.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职工购房、售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企业公积金和公益金的使用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等。
4. 企业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情况,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出国费用支出情况等。
(二)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及理由;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情况;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续订、履行情况;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企业经营者与工会经过协商同意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的实现形式和运作程序
(一)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工代表大会。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职代会制度,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切实做到重大决策必须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能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向职工公开,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规定视为无效。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公司制企业要实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凡涉及企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按照职代会的要求在董事会、监事会上发表意见,并形成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向职代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的制度。
(二)厂务公开的日常形式。在职代会闭会期间,除设立固定的厂务公开栏外,还要因地制宜,采取党政工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职工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议事会、厂情通报会、职工恳谈会、广播、电视、厂报、墙报等形式实行厂务公开,不断扩大公开面。要积极运用信息网络实行厂务公开。同时,在公开后要注意通过意见箱、接待日、职工座谈会、举报电话等方式,了解职工的反映,不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