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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厂务公开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通知

  二、明确深化厂务公开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原则

  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2.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和保护商业秘密。

  3.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

  4. 与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

  (二)总体要求

  1. 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坚持以职代会为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切实落实职代会职权;加强制度建设,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融入依靠职工办企业的体制机制制度之中,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解决新问题,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2.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都要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目前还没有实行的企业应尽快实行;已经实行的,要进一步深化,逐步实现厂务公开在形式、内容、程序、时间、监督和管理等六个方面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到2005年底全区所有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都实行厂务公开。

  3. 逐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厂务公开。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即到2008年底,使80%已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指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要与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相统一,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逐步建立与企业实际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规范深化厂务公开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内容

  (一)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 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问题。主要包括企业改组、改制方案,调整、搬迁方案,兼并、破产方案及清产合资情况,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企业裁员、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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