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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厂务公开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
厂务公开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通知
(桂办发[2005]41号)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自1999年我区全面推行厂务公开工作,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下发以来,我区的厂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企业职工群众的拥护。为进一步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投资经营者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31号)及《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深化厂务公开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化厂务公开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

  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广大职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是我国企业管理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内在要求;是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有力手段。抓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落实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党与企业职工群众的关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我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向大范围、深层次和高水平发展,切实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贯彻落实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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