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快把广西建设成为全国优质烤烟强省(区)若干意见的通知
(桂政发[2005]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快把广西建设成为全国优质烤烟强省(区)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快把广西建设成为全国优质烤烟强省(区)若干意见
(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二○○五年八月二日)
当前,国家正在积极推进“北烟南移”烤烟生产布局战略性调整。为充分利用我区生产优质烤烟的自然条件,紧紧抓住“北烟南移”和国家在烤烟生产收购计划上给予我区倾斜的机遇,乘势做大做强我区烤烟产业,努力把我区建设成全国优质烤烟强省(区),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宜烟地区烤烟生产。烤烟是目前全国唯一保留特产税的农产品,烤烟生产不仅为卷烟工业提供优质原料,而且已经成为农民致富、地方增税的“短、平、快”项目,是宜烟地区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已经列入自治区烤烟种植区划的百色、贺州、河池和桂林市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烤烟生产,把烤烟生产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根据实际制定本地烤烟生产扶持政策与措施,加快烤烟产业发展。
二、切实解决好烟区基础设施用地。为解决烟叶仓容不足、烟农排长队卖烟以及烤房分散不便技术指导的问题,对于建设烟叶科研机构、烟叶仓库、烟叶收购站和集中建造烤房群的用地,烟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将其纳入烟区的总体发展规划,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先办理。
三、加大烤烟生产投入。从2005年起,烟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将烟叶特产税新增收部分按一定比例用于扶持烤烟生产,建立烤烟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烤烟生产投入、专用风险金补助及科研费用等,并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针对过去广西烤烟生产欠帐较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的情况,烟草部门要加大对烤烟生产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扶持烟农发展烤烟生产,实现烤烟生产良性发展;同时要积极引导烤烟生产者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努力提高烤烟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和质量,进一步增强我区烤烟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