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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

  (九)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首先,要创新机制,本着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府农技推广部门的公益性服务职能。其次,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科研推广机构以及经营性服务机构开展有偿社会化服务。第三,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行业内部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系列化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逐步建立健全高效和富有活力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提高农业科技和信息化水平
  大力开展科技攻关,重点组织开展带有全局性、基础性、关键性的动植物育种技术、病虫害防治、节水节能农业、改土培肥、健康养殖配套技术和水土保持、植被绿化覆盖等涉及农业增产增效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等重大科技攻关,为现代化农业生产提供强大技术支持;大力推广农业科学技术,要充分发挥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作用,深入推广和普及农业实用技术;大力推进科技应用,要以科技项目为载体,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的应用;大力开展科技培训,要采取多部门、多途径、多形式的科技培训工作,提高郊区广大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视、电话和电脑“三电合一”的信息服务模式,并重点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预警监测系统,开发信息资源,延伸服务网络,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信息服务。
  五、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协调工作制度
  发展都市型农业是一项涉及领域宽、涉及部门多的系统工作,并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部门必须站在统筹城乡的全局的高度,全面加强指导,并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在实处。市、区县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能,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多层面的推进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为此,市、区县都要建立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都市型现代农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解决都市农业发展中的问题。
  (二)创新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机制
  紧紧围绕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研究与之相适应的各项配套制度。一是进一步加快土地确权,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为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建立和实施都市型现代农业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试行和进一步完善后,用于评估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三是完善农业多元化投融资办法,充分吸引社会资金投资郊区农业,形成政府、农民和社会共同投资郊区农业的格局,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加强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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